内蒙古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全区各有关期刊社:

按照内人社办发〔2013〕50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定于2013年3月29日—4月8日举办全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已参加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公共课培训,并且考试通过的学员,持培训档案(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打印)及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到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培训中心登记,待参加完专业课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填写本年度继续教育总学时,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课学习内容及考核方式

1. 专业课学习内容:1、以十八大精神再度思考我们的办社办报办刊的宗旨。2、从法治角度看出版物的编校质量问题。3、书刊编校差错实例解析4、图书、期刊的编校质量管理等。

2.考核方式:以下题目任选其一,撰写一篇论文,字数为2000字左右,截止4月8日交至内蒙古新闻出版培训中心。

⑴以十八大精神再度思考我们的办(社、报、刊)宗旨是什么?

⑵如何看待出版物的编校质量问题。

二 、专业课培训时间和报名时间(东部地区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3月25日—3月28日报名及领取学习资料(工作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新闻出版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9号15楼1201室)

3.面授培训时间:2013年3月29日—3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自学及论文写作时间:3月31—4月8日

4.授课地点:呼和浩特市亿和商务酒店原内蒙古航天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呼市新城东街老缸房街28号)

三、有关验证的说明

1.凡在2013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或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120学时(公共课40学时,专业课80学时);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或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96学时(公共课32学时,专业课64学时)。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公共课12学时,专业课28学时)。在职期间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依据有关证明,视同完成学制相应年份的专业课程培训学时;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8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3.凡在2013年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报名时提出办理审验卡的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我中心不予办理或补办。

四、有关专业课收费

按照有关文件收费标准及资料费用每人收取400元培训费,初次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请携带二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行政职务、毕业学校、参加工作时间等(打印在A4纸上)前来报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学员报名时请务必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及2013年公共课培训档案,过期不交后果自负。

2、联 系 人:陈平 康佳 涛迪

联系电话:4167351(传真)

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上一条:民族类期刊专业委员会2013年学术年会、评优暨审读会议通知 下一条: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版权)工作要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