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关于学报主编岗位培训班事项的通知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原计划今年继续与中国期刊协会共同举办学报主编岗位培训班。但2009年2月底,我们接到中国期刊协会的通知,由于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岗位培训有了新的规定,岗位培训费用将纳入国家预算,新闻出版总署今年没有批准社会团体举办岗位培训班,故我们的岗位培训申请没有得到批准。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和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通知》第七条明确规定:“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应在任职前或任职当年或任职后半年内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用印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在证书有效期满的当年应再次参加培训。为此,研究会秘书处提醒各会员单位,留意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和各省(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岗位培训信息,按照总署的规定,完成岗位培训。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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